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出入校门管理规定

 

为了有效预防违法犯罪,保护学院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外来人员入校,要及时与被访人联系,征得被访人同意后需告知门卫保安并按要求登记方可入校;登记时请出示身份证、工作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对拒不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

(2)人员进入校园后,不得在校内闲逛,严禁进入教学区,办完事后及时离校。  

(3)双休日、节假日不准外来人员入校,特殊情况,由相关领导批准方可进入。禁止外来人员进校散步、游玩。

(4)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应自觉接受门卫检查,外来的各类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因工作生活需要进入校园的,应停车登记并自觉遵守学院内部交通、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出入校门的摩托车须主动出示证件接受门卫检查;骑自行车进入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

(5)出入校门的人员或车辆应自觉遵守门禁管理制度,接受门卫执勤人员必要的询问和管理。对无理取闹、干扰门卫执勤者,依照学院内部治安管理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6)禁止一切社会闲杂人员和未经许可的小商小贩进入校内。禁止散发宣传品或广告宣传人员进入校园活动。

(7)学院大门前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特殊情况须将车辆停放到学院指定的车辆停放处。

(8)本校教职员工出入校门应佩带学院校徽,必要时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自觉接受门卫人员的查验。如发现有未佩戴校徽的将由门卫登记并上报人事处进行处罚。

(9)外来务工人员一律佩戴学院统一发放的出入证进出校门,无证人员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

(10)携带物品出校,应持所在部门开据的填有物品名称和数量的放行条及个人有效证件,经门卫检查登记后方可出校门;携带可疑物品出校的,门卫有权扣留物品,并报告上级领导查处。

(11)学生进出校门应自觉持学院统一发放的校园一卡通手机刷卡通过门禁系统,如因冲卡、跳越等行为造成的门禁系统损坏,须按价赔偿。

(12)晚归学生应自觉如实填写《晚归学生登记表》,经门卫核实后才能进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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