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翼机通的办理

 

一、办理及使用校园翼机通范围:

1. 学院教职工和全日制学生。

2. 校园翼机通包括本学院发放的已经联码的手机卡、饭卡两种。手机卡可用于手机通话、本学院食堂用餐、图书借还;饭卡可用于本学院饭堂用餐、图书借还。

二、办理校园翼机通手续:

1. 学院在编、合同制教职工及兼职教师可凭人事处有关证明,自行到学院食堂的翼机通充值处办理饭卡。

2. 学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院发放的手机卡,到学院食堂的翼机通充值处办理手机卡充值、联码。

三、校园翼机通的使用与规定:

1. 校园翼机通只供本人使用,请妥善保管,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一般情况下,不准使用他人校园翼机通代借图书,特殊情况下(如外出实习),须凭双卡(即代借人的翼机通或学生证和委托人的翼机通)办理借阅手续。

违反规定者作如下处理:对于借用他人(特殊情况例外)或使用捡到的他人的校园翼机通的阅览者,一次罚款5元;用于借书者,作偷书论,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 读者丢失翼机通应立即到食堂翼机通充值处挂失,挂失前被他人冒借的图书由原持卡人负责赔偿。

四、翼机通的补发与注销:

1. 读者丢失手机卡可以申请补发。

2. 补卡后复获原卡者,原卡失效。

3. 读者不慎损坏饭卡,可以申请重新办理。

4. 教职工因工作变动、兼职教师完成学期教学工作、学生因毕业或退学而离校,需到图书馆还清所借图书,并办理退卡注销手续。

五、读者的翼机通在下列情况发生之日起即告失效:

1. 已经报失;

2. 人事关系已转出学院或被解聘;

3. 已办理毕业或退学手续;

4. 翼机通条码、姓名、编号模糊不清或残缺不全。

 

学院地址: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78号 邮编:524400

Copyright © since 2006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  粤ICP备120322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