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系统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学生校外顶岗实习行为守则

 

1.实习学生必须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实习单位声誉,遵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按照实习大纲或实习任务书的要求,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实习内容,积极探讨专业上的有关问题,寻求解决途径,争取思想上有进步,技术上有提高,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3.必须参加实习前的动员和安全规程学习,未参加者不得参加实习。

4.实习期间,要尊重厂方领导和实习指导教师,与厂方工人要和睦相处,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安心实习工作,虚心求教,刻苦钻研业务,提高实践能力。

5.按时参加实习、培训或其它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事假,如遇病假等特殊情况,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报实习小组组长登记,由实习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同意后方可生效。请假三天以上者必须经系部领导审批,否则按旷课论处。实习期间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累计七天以上,实习成绩以零分计。

6.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厂方及实习指导教师的安排,悉心听取指导。进出实习单位必须出示有关证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按时进入指定的工作岗位,下班须经实习指导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实习中途有事离岗需经班组长或实习指导教师批准,返回岗位应向班组长或实习指导教师报告,同意后方可上岗。

7.进入工作场地前必须按安全规程规定穿戴好服装和安全帽,不进入设备警戒线内,确保人身安全。听从实习指导教师指导,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设备,不乱动设备,不得无故损坏。如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实习指导教师,未经允许,不得任意启动或停止设备,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8.在工作场所内,不准嘻闹,奔跑和大声叫喊,上班不准串岗,不准打瞌睡,干私活,看小说或参加非企业组织的其它活动。爱护实习场地的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做好实习场地的清洁卫生工作。

9.不乱动用厂方物品,不得将厂方物品私自带回。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将技术或商业情报泄露,维护实习单位利益。

10.实习返校后按时交实习手册、实习报告,不交材料者实习成绩不合格。

11.严守就寝纪律,注意作息时间,不得有吵闹,大声说话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不得晚归宿或不归宿,不得随意留宿外来人员。要爱护宿舍内的一切设施,不准乱拆、乱搬、乱拿,损坏公物赔偿。保持室内外整洁,宿舍内所有用品摆放整齐,被子按要求折叠,不准乱扔垃圾,乱泼污水。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寝室门要及时上锁,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12.注意自身形象,穿着朴素大方,遵守社会公德,团结同学,互帮互助,自尊自爱。严禁吸毒、喝酒、赌博、打架斗殴;不看不健康的书刊、音像;不进入娱乐场所和网吧。

13.因严重违纪或工作懒散等原因,被实习单位拒绝实习,学校将不再安排新的实习单位,并将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实习成绩以零分计。

14.在实习期间对实习单位有意见应及时与指导教师联系,由指导教师负责协商,实习生不得直接与实习单位发生冲突,若无理取闹,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将对其作出相应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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