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系统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23季学期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及教育部等上级部门关于教材建设《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6〕66号)、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2号)、《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函〔2013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教材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教材选用质量,贯彻立德树人教育方针,现就我校2023季学期教材选用工作发出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要求

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也可科学选用我校教师自编的特色、高水平教材。有对应马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做到“应用尽用”,同时确保每位学生上课有教材、上课用教材。请各学院参照我校“马工程”重点教材对应课程开设情况和“马工程”重点教材的最新出版情况及对应课程清单严格落实马工程教材选用。

选用教材必须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内容应与课程授课内容相匹配,有助于提升课堂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学习兴趣。

教材应具备正确的思想导向和高质量的编写水平,反映学科最新发展,具有实用性。

同一专业、年级、课程应统一选用相同教材,避免因人选教材的情况发生。

优秀教材原则上不得频繁更换,以保证教学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共必修课及各学院所有专业理论必修课必须选用相应的教材。所有开设的课程须依托教材或讲义(课件)授课。首次开课使用自编讲义的课程,至少需要向所在学院专家组提供前3章的授课讲义以供审核,第二次开课时需提供全部章节的授课讲义以供审核。

严禁选用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内容陈旧或质量低劣的教材。

未通过各级教材抽查或专项排查的教材不得继续使用。

请参照《广东文理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教材选用的其他要求。

学院要做好选用教材及审核资料的存档工作,对选用的所有教材至少保留一套样书以供学校及上级部门开展教材工作时抽查,同时做好教材审核的原始材料存档工作。

(十一)学院要向全体师生做好教材相关法律知识普及工作,杜绝使用盗版盗印或没有知识产权的电子版教材等违规违法行为。

二、教材选用程序

二级学院(部)是教材选用的主体,具体负责本单位教材选用工作。各二级学院(部)对本单位教材选用工作负总责。各二级学院(部)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教材选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教材的选用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有教务处汇总报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委员会审议。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学校党委会审议。

下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各任课教师须根据课程教学目标,认真遴选教材,并将选用教材信息报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由二级学院教材选用工作小组对选用的所有教材(包括自编讲义、课件)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境外教材(原版、影印、翻译)、哲学社会科学教材、更换教材(更换之前的教材审核未通过)、初次使用未曾审核过教材等。对于二级学院(部)审核不通过的教材,任课教师需及时更换教材并提交二级学院(部)再教材选用工作小组审核。

选用教材审核结果需经学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课程名称、课程性质、教材名称、教材书号(ISBN号)、主编、出版时间、版次、出版社、是否为“马工程”重点教材、是否为境外教材等信息。

(四)凡列入选用计划的教材,不得随意更换。已入教材选用计划、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教材的,开课学院需填写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教材变更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根据工作需要,对选用教材进行抽查。对于抽查存在严重问题的教材,学校将追究相关学院管理责任。

、时间安排

6月5-9日:各学院(部)完成教材审核并报送相关表格。

6月12-16日:学校组织专家抽查教材。

6月17-21日:学校反馈抽查结果,学院调整不合格教材。

6月25-30日:学校根据最终计划进行教材订购。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确保教材选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联系人:全老师,办公电话:0759-66322217,办公地点:科技大楼D202室。

 

 

教务处    

2023年6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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