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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怎样填写《入党志愿书》?

《入党志愿书》是申请入党的人向党组织报告自己自然情况、对党的认识以及向党表明自己入党心愿的书面材料,是党组织对申请入党的人进行审查的主要依据。因此,党组织必须指导申请入党者严肃认真地填写好《入党志愿书》。

填写《入党志愿书》的基本要求是:

第一, 申请入党的人要以对党忠诚老实的态度,按照《入党志愿书》的栏目,如实填写清楚,不允许有任何虚假和隐瞒。

第二, 要由申请入党的人本人用钢笔(不得用碳素、蓝黑以外的墨水)或毛笔填写,不能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要清楚工整,不要涂改。如有的栏目没有内容可填,应注明。本人填写确有困难的,可由党支部指定的党员按照本人口述代为填写。

第三, 有些情况需要向党组织交代或说明又没有相应填写栏目的,应另附纸说明。

第四,入党介绍人填写意见时,必须认真负责,在详细了解被介绍人情况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填写自己的意见。

下面是填写志愿书一些项目的具体说明:

(1) “曾用名指在读书或工作期间曾经使用过的正式名字,按使用的先后顺序填写。如曾用名较多,可选择主要的填写。偶尔使用的笔名或假名不必填写。

(2) “出生年月一栏,一律填写公历时间。

(3) “家庭出身是指本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前的家庭阶级成分。阶级成分应以土改或土改复查和民主改革时划定的为准。经组织审查,家庭出身作了改变结论的,应按改变的情况填写。未经组织确定改变的,个人不得自行改变。凡是随父母生活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其父母的职业来定。干部、军人、职工的子女随其父母长大的,应按父母的革命职业填写家庭出身,如干部、军人等。凡是靠祖辈或亲戚朋友的经济收入抚养长大的,其家庭出身,则应按抚养者的成分来填写。

(4) “本人成分是指本人参加革命工作或入党以前的个人社会地位,应按照个人参加革命或入党前从事较久的职业填写。在校大学生和青年教师应填学生

(5) “现有文化程度一栏主要按学历填写。经过培训或自学提高了文化程度的,可按照经有效考核并由组织正式认定的现有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程度填写。按现有文化水平填写的,应在前面加上相当二字。

(6) “现任职务一栏,有领导职务的应填写实际领导职务;本人职务较多的,只填最高的、主要的职务。没有职务的可填写现在从事的职业,如干部、工人、售货员等;专业技术人员可填写专业技术职务,如讲师、工程师等。

(7) “入党志愿一栏,要根据自己的思想认识和思想变化过程,着重写本人对党的认识,即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路线、宗旨、党员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和理解。还要写明自己的人党动机和目的,主要优缺点,准备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党员等问题,以及明确表示对党组织批准或不批准自己入党的态度。填写时要联系自己的思想认识实际,不要单纯地照抄党章或其他有关资料。

(8) “本人经历一般应填写从 7 周岁或上小学开始至今的学习、工作经历,起止年月要衔接。何地、何部门应写全称。何职务应写明具体职务,不要写单位领导等,兼职较多者可只填主要的职务。证明人应填写最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或在一起工作过的同志。

(9) “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一栏,奖励应填写本人受到某一级组织表彰的情况,如被授予优秀共青团员、三好学生、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等光荣称号和被记功、因受表彰而晋级等。不要把担任某种公职 ( 人大代表” ) 和口头表扬填入此栏。处分应填写因本人的错误或过失,被某一级组织给予的党纪、政纪、团纪处分或刑罚等。经组织复查平反纠正了的不再填写。

(10) “家庭主要成员一栏,主要填写本人的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人。

(11) “主要社会关系一栏,主要填写同本人有密切来往和对自己影响较深的亲戚、朋友,如外祖父、外祖母,岳父、岳母,舅父、舅母,伯父、伯母等。填写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应包括他们的称谓、姓名、职业、政治面貌、有无历史问题等。已去世的,也应填写,并注明去世年月。

(12) “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本人需要向党组织说明而在其他项目中又不便填写的问题,或以上某些项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例如本人亲属在历史上曾有的重大历史问题,或者在已故的亲属中解放后被人民政府和司法部门惩处 ( 包括被停职、隔离审查、拘留审讯等 ) 的情况;现在尚未作结论和处理的问题;一时无法查清的问题等等。

(13) 如果志愿书中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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