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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入党积极分子如何正确对待党组织的考察 ?

入党积极分子要正确对待党组织的考察。首先,态度要端正。对党组织指出的缺点或提出的批评,要认真考虑,在实践中改正。相信党组织会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自己。其次,要克服困难,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自己的社会工作和其他任务,以实际行动表明自已对党组织和党的事业的忠诚。第三,要自觉地接受并主动地配合党组织对自己进行政治审查。如实地向党组织表明自已的政治态度和政治观点,汇报本人历史、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主动提供需要证明或调查的线索,协助党组织搞清问题。

22. 党支部怎样搞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写实?

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做培养联系人,并负责对其进行考察写实工作。写实内容要真实、具体、正确,能反映出入党积极分子表现的特点,既要写优点,也要写缺点。要及时写实。不能临到发展前追记或突击写实。考察写实的时间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

23. 发展对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一般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一般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时间不到一年,除个别表现特别突出者外,一般不宜过早确定为发展对象。

(2) 规定的教育内容基本完成。《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 试行 ) 》规定,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等内容的教育。未进行上述内容教育,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不了解或知之甚少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3) 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先进性不明显、群众威信不高、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24. 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是什么?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一般有以下程序 :

(1) 详细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的汇报,并要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

(2) 所在单位 ( 部门 ) 党小组讨论研究,提出意见。

(3) 团组织推荐 ( 限共青团员 )

(4) 支委会 ( 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 ) 综合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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