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0秋批次专升本学员毕业论文写作工作的通知

 

毕业论文的写作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设置,占6学分,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本批次毕业论文写作采用全程平台操作。每一阶段的时间会由系统严格控制,只要其中一个环节脱节,该学员的论文写作将被中断,默认转随下一批次!
  因此,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学员仔细地阅读以下有关论文的写作提交要求,并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日期前完成,凡是未按通知要求完成毕业论文工作的学员,该学员的毕业时间会推迟,直至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写作工作。
  一、 选题申请 (67~715日)
  申请范围包含学籍08~10秋的学员,在平台内第二次申请(重写)的学员需要交纳毕业论文重写费。平台系统设定课程未修满30学分或未选毕业论文课程的学员不能进行申请操作。
  学员的论文选题申请必须由本人在平台规定的时间内操作,一旦选定相应学费即从账户中扣除。建议学员选题时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和个人喜好,可以从平台内提供的毕业论文(设计)方向库中选题,也可以自拟选题。
  二、开题报告(81~815日)
  到开题报告的时间,就进入论文写作的阶段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这一阶段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写作。为了不影响指导教师及时批阅,请学员务必在截止时间前3日提交稿件!  
  三、初稿(91~930日)
  在论文写作开始前,请仔细阅读《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写作排版规范》,了解毕业论文的基本格式要求。为了不影响指导教师及时批阅,请学员务必在截止时间前3日提交稿件!
  四、终稿(1021~1031日)
  为了不影响指导教师及时批阅,请学员务必在截止时间前3日提交稿件,并密切关注毕业论文辅导意见及评语。
  五、下达任务书、二稿提交、答辩申请(自动跳过)
  六、成绩发布(1120日)
  当论文全部写作完毕,进入答辩申请阶段后,需申请学位的学员可通过平台进行申请,每年只安排一次学位论文答辩,请学员密切关注具体答辩时间。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学习中心

20120620

学院地址: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78号 邮编:524400 电话:0759-6632293 6632278

Copyright © since 2006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  粤ICP备120322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