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湛人社〔2015463号文件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湛人社〔2015463号文件的通知精神,转发给各位同学,请各位同学按通知精神的要求,于2015101531日前到财务处补交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人民币柒拾元整(¥70元)。

特此通知。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财务处

20151014 

 

 

附:《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湛人社〔2015463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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