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艺术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面向文化艺术和教育行业的教师、歌唱演员、民族乐器演奏员、外国乐器演奏员、群众文化活动服务人员等职业群,能够从事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音乐文化工作、群众文化指导、文化艺术培训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实践型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钢琴,舞蹈,教育学,舞台表演,和声基础,基本乐理,中外音乐史,视唱练耳,音乐作品赏析,歌曲分析与写作,舞蹈编导,活动策划,文化管理,合唱与指挥,流行音乐演唱,少儿舞蹈编排,歌唱语言艺术,小品编排,架子鼓,电子琴等。
证书要求:音响调音员职业资格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资格证书(钢琴、声乐、舞蹈、古筝、乐理、视唱等);教师资格证书;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水平考试一级、二级证书。
就业方向:文艺团体、社会文化管理部门、中小学、幼儿园、企事业单位文化管理岗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