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2026-2027学年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选的公示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2026-2027学年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选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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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我院组织开展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经学生自主申报、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拟推荐人选,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
经济与管理学院
1. 2024大数据与会计1班赖锐华,学号202420020126
2. 2025市场营销1班张皓翔,学号202502070140
3. 2024电子商务2班严新波,学号202402080206
该生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记录;本学年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位列专业前列,积极参加科研创新、学科竞赛、志愿服务等活动,综合表现优秀,符合国家奖学金申报条件。
二、公示期限
自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28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三、异议受理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实名反映。异议反映要客观真实,提供相关线索,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18218646076
办公地点:实训大楼D205办公室
2026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