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关于毕业生离校的温馨提示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走过了大学匆匆三年

同学们即将迎来人生新阶段

在祝贺新一届毕业生顺利毕业

图书馆在此提醒各位毕业生请在离校前

务必完成以下事项

归还图书,缴清逾期款

1、请在626日前到图书馆读者服务中心归还借阅的图书,并缴清超期违约金。

2、不在校的毕业生,可委托同学或老师到图书馆读者服务中心代办相关归还手续。

遗失图书处理

若遗失图书,请参照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图书馆《遗失、损坏书刊赔偿规定》处理,访问【图书馆主页-规章制度-违章处理】进行查看。

最后,小编温馨提示:图书是学校资产,请各位毕业生共同遵守借阅规定,及时归还,文明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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