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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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文理办〔2015〕13号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办公室
关于调整2016年寒假放假时间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院工作需要,经院务会研究,现将我院2016年寒假放假时间及有关工作安排调整如下(粤文理办〔2015〕11号通知废止,以此为准):
一、时间安排
(一)学生放假时间自
(二)教职工放假时间自
二、放假人员
(一)全体教师和学生;
(二) 除安排值班外的其他行政、教辅和后勤工作人员。
三、值班安排
寒假期间,学院办公室、财务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后勤处、保卫处、食堂等部门(单位)要安排人员值班,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值班计划,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值班人员名单于
四、有关要求
(一)学生处及相关部门要专门组织召开学生会议,部署假期学习、社会实践等工作,同时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各部门要根据学院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新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寒期值班,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如有突发事件,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
学院办公室值班电话:6632200,保卫处值班电话:6632206
特此通知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