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第六章第五节        课程教案

授课主题

尊法 学法 守法 用法

相应章节

第六章 尊法 学法 守法 用法

第五节 培养法治思维

授课时间

  日第 周星期     

课时

 3

授课类型

理论教学█实践教学□

地点

 

教学目的

与要求

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法律的权威,培养法治思维的重要性。 

教学重点

法治思维权利及特点

教学难点

如何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

教学方法

讲授、讨论、案例启发

教具仪器

多媒体 PPT

教学设计

导入新课、新课内容、知识拓展、作业布置

教学过程

 

第五节  培养法治思维

 

导入新课:

 

知识产权被侵权怎样维权?

举例说明:如自己取名的标识不申请商标专利,而被他人使用,并抢先注册。

从而引出培养法治思维的重要性。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群众尊重、运用、遵守和信仰法律,法律才有生命力。大学生要准确把握法治思维的基本含义和特征,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关系,逐步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培养运用社会主义法治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法治思维的含义与特征
    法治思维是指以法治价值和法治精神为导向,运用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方法思考和处理问题的思维模式。

法治思维包含以下几层含义:

第一,法治思维以法治价值精神为指导,蕴含着公正、平等、民主、人权等法治理念,是一种正当性思维;

第二,法治思维以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为依据来指导人们的社会行为,是一种规范性思维;

第三,法治思维以法律手段与法律方法为依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解决纠纷,是一种可靠的逻辑思维;

第四,法治思维是一种符合规律、尊重事实的科学思维。

因此,法治思维是一种融法律的价值属性和工具理性于一体的特殊的高级法律意识。


二、法治思维的基本内容

法治思维的内涵丰富、外延宽广,从不同的角度,可以进行不同的解读。

法治思维主要表现为价值取向和规则意识两个方面,价值取向是

指个人如何看待和对待法律,规则意识是指个人如何用法律看待和对待自己。一般来讲,法治思维包括法律至上、权力制约、公平正义、人权保障、正当程序等内容。

法律至上。法律至上是指在国家或社会的所有规范中,法律是地位最高、效力最广、强制力最大的规范。现代国家有很多规范,如宗教规范、道德规范、团体规范和行业规范等。法律至上要求这些规范都不得超越法律规范,不得与法律规范相抵触。这里的法律,既包括宪法,也包括其他

一般法律。法律至上尤其指宪法至上,因为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其他一切法律的依据。法律至上具体表现为法律的普遍适用性、优先适用性和不可违抗性。法律的普遍适用性,是指法律在本国主权范围内对所有人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依法享有和行使法定职权与权利,承担和履行法定职责与义务。

法律的优先适用性,是指当同一项社会关系同时受到多种社会规范的调整而多种社会规范又相互矛盾时,要优先考虑法律规范的适用。

法律的不可违抗性,是指法律必须遵守,违反法律要受到惩罚。任何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有违法犯罪行为,就要依法追究和承担法律责任。养成法律至上思维,对于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意义重大。
    权力制约。公平正义。人权保障。正当程序。

 

三、培养法治思维的途径

培养法治思维的途径很多,大学生可以通过各种机会和途径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养成依法办事习惯等,在学习和生活中逐渐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养成科学的法治思维方式。
    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养成守法习惯。

法治思维是现代社会的成员应当具备的一种思维,与公民的专业和职业没有关系。缺乏法治思维的人做事情就可能违法。如,一个搞经营的人没有法治思维,在经商时就可能上当受骗或者违法经营;一个科技人员缺乏法治思维,就很难知道依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也不会知道如何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

有的大学生认为自己年纪尚小,培养法治思维是将来的事,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大学时代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黄金时期,也是法治思维形成的关键时期。大学生应当从进校之日起,就着力培养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养成自觉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积极参与和支持法治中国建设。

 

四、尊重法律权威

法律权威是指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力、影响力和公信力,是法律应有的尊严和生命。包括大学生在内的每个公民都要深刻认识尊重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重要意义,都有义务和责任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尊重法律权威,既要尊重一般法律的权威,更要尊重宪法至上的权威。

1.尊重法律权威的重要意义

法律有无权威,取决于四个基本要素:

一是法律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占主导地位和起决定作用的法律有权威,否则无权威;

二是法律本身的科学程度,反映客观规律和人类理性的法律有权威,否则无权威;

三是法律在实践中的实施程度,在实践中得到严格实施和一体遵循的法律有权威,否则无权威;

四是法律被社会成员尊崇或信仰的程度,反映人民共同意愿且为人民真诚信仰的法律有权成,否则无权威。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共同体现,是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政府制定的,应当具有最高的权威。在一定意义上,法律的权威就是执政党的权威、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和人民政权的权威,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尊重法律权威是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的核心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法律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

尊重法律权威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极为重要。秩序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尊重法律权威是实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保障人民权利的基本途径。尊重法律权威是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根本保障。

2.尊重法律权威的基本要求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翁,是法治国家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尊重法律权威是其法定义务和必备素质。就大学生而言,作为一个公民,要在尊重法律权威方面加强砥砺,在学习和生活中积极作为,养成敬畏法律的良好品质,努力成为尊重法律权威、信仰宪法法律的先锋。
    信仰法律。

应当相信法律、信奉法律,树立崇尚法律、信仰法律的牢固观念,增强对法律的信任感、认同感。对法律常怀敬畏之心,常思敬重之情。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法律要发生作用,全社会都要信仰法律。如果对法律不信任,认为靠法律解决不了问题,而总是想找门路、托关系,或者采取极端行为,那就不可能建成法治社会。

遵守法律。

要用实际行动捍卫法律尊严,保障法律实施。参与社会活动,实施个人行为,都要以法律为依据,不得违反法律规范。处理问题、作出决定时,要先问问在法律上“是什么”和“为什么”,是否合法可行。在处理守法与违法的关系时,要防微杜渐,防止因小失大。在面临选择的重大关头,要依法冷静权衡,防止头脑发热或心存侥幸而铸成大错。在创新创业活动中,要树立法治意识,学习和掌握工商企业法律规范、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等,运用法律推进创新,转化成果,保护产权。在处理矛盾和冲突时,要法字当头,依法化解,谨防采取非法方式导致关系的紧张与事态的恶化。
    服从法律。

应当拥护法律的规定,接受法律的约束,履行法定的义务,服从依法进行的管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一切依据法律和事实作出的决定,真心接受与认可,自觉予以执行。如,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被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要认真履行;对人民法院依法公正作出的生效裁判,要主动履行,维护法律权威;对学校依据法律和校纪校规作出的各种奖惩决定,要严格执行,在日常生活中逐步培养尊重法律权威的习惯。
    维护法律。

争当法律权威的守望者、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具有良知的护法者。对违法犯罪行为,要敢于揭露、敢于抵制;坚决克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消极心态,消除袖手旁观、畏缩不前的恐惧心理,抵制遇事回避、私下了之的惧法现象。如,老人摔倒无人搀扶、做好事反被诬告甚至见死不救等现象,虽然并不普遍,却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其实,帮扶弱者、见义勇为,不仅是一种道德诉求,也为我国法律所规定和保护,已经成为具有法律性质的社会行为,体现在我国的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中,以及不少地方制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中,这对践行法律、弘扬正气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所以,大学生要遵法守规、抑恶扬善,做新时代的护法使者。

 

学习思考

1.如何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是什么?

3.如何正确理解法治思维?

4.联系实际谈谈如何维护法律权威。

 

 

教学备注

 

 

 

 

 

 

 

 

 

 

 

 

 

 

 

 

 

 

 

 

 

 

 

 

 

 

 

 

 

 

 

 

 

 

 

 

 

 

 

 

 

 

 

 

 

 

 

 

 

 

 

 

 

 

 

 

 

 

 

 

 

 

 

 

 

 

 

 

 

 

 

 

 

 

 

 

 

 

 

 

 

 

 

 

 

 

 

 

 

 

 

 

 

 

 

 

 

 

 

 

 

 

 

 

 

 

 

知识拓展:

 

 

 

阅读文献


    1.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


    2.习近平:《(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


    3.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中国长安出版社2009年版。

 

 

 

 

 

 

 

 

 

 

 

 

 

 

 

 

 

 

 

 

 

 

 

 

 

 

 

 

 

 

 

 

 

 

 

 

 

 

 

 

 

 

 

 

 

 

 

 

 

 

 

 

 

 

 

 

 

 

 

 

 

 

 

 

小结:

 

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只有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义务观,妥善处理学习、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各种矛盾,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个人修养,才能更好地完善自我,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有青年。

 

 

 

教学后记

 

手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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