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做好学院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工作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等文件和《2011年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要点》的要求,从2011年下半年起,上报数据必须全部通过网上报送,不再接受单机版上报的数据,同时逐步扩大数据信息公开范围,加大同行监督和社会评价的力度。所以学校必须得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做好数据平台的采集工作。

一、充分认识数据平台建设的重要意义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反映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和运行状况,是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实施宏观管理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也是学校正常管理和运行的新内容和新要求,对改进学校管理方式、加强常态和动态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促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全面信息的反映,平台数据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各个项目建设与管理过程中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为此,学校必须高度重视数据平台建设,把数据平台建设作为学院基础性、综合性工作加以落实,结合学校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发展需要,整体推进学校数据平台建设。

二、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数据平台建设工作

(一)全面准确规范。数据平台建设内容多、涉及面广,学院要当作一把手工程加以落实。院长是数据采集的总负责人,要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数据收集、汇总和填报等要严格按照有关教育统计法规原则和要求来处理,确保数据的准确、真实、有效。涉及教育事业发展统计要求的数据指标,必须按教育部统计规定要求准确填报,确保各种信息的准确收集和规范描述。

(二)信息描述真实独立。学校要采取有效方式和手段,保证数据采集过程的真实性、独立性和同源性,所有信息均应为第一手信息,来自于学院信息发生人或信息发生地。

(三)发挥和利用好数据平台功能。要结合学院管理需要,研究开发数据平台的描述功能、统计分析功能和对人才培养工作状态的反映、调控等功能,建设具有学校特色的数据平台。建立和完善数据平台定期统计分析和发布制度,通过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及时发现问题和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实现人才培养质量的常态管理与日常监督,切实加强内涵建设,逐步形成学院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社会参与的质量保障与监控机制。

三、建立健全数据平台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统筹加强数据平台建设,院长总负责,院办牵头,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学生处、信息中心和各系部等共同负责,按职责分工要求统筹开展数据平台建设。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学校要建立数据平台建设和管理责任人制度,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按岗位职责和源头输入的要求落实责任人,明确数据采集任务,将数据采集情况纳入日常工作和绩效考核范围。

(三)加强数据平台队伍建设。学校应指派专人负责全院数据的采集协调和上报工作。切实做好数据平台信息的规范采集和利用,组织教职员工理解掌握数据平台的意义和要求,做到对数据平台理解正确、采集规范、数据一致、发布准确、运用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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