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理职业学院

 

 

评 建 简 报

 

 

【第7期】

 

评建办公室                                                            2013831


 


本 期 导 读

 

★评建简讯

 

●喜讯:我院党委荣获“先进基层党组织”、“机关党建创新奖”荣誉称号2013-07-08

●我院“八一”慰问团慰问人民解放军海军驻湛某部 2013-07-31

●我院2013年普通高考录取工作圆满结束 2013-08-23

 

★文件学习

 

●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院校评建工作指南

 

 

 

 

★评建简讯

 

喜讯:我院党委荣获“先进基层党组织”、“机关党建创新奖”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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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2周年之际,为表彰先进,推动党的建设上新台阶,激励基层党的组织和广大党务工作者,再立新功, 6月28,中共湛江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我院党委荣获“先进基层党组织”、“机关党建创新奖”荣誉称号。

    一年来, 我院党委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以“六强六在前”、“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机关作风整治年”及“回头看”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努力争创“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先进基层组织,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了学院建设,为湛江五年崛起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我院“八一”慰问团慰问人民解放军海军驻湛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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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纪念延安双拥运动70周年,积极响应省双拥办在全省开展“双百拥军行”活动的号召,731,学院董事长宣承志率领的“八一”慰问团到驻湛某部慰问,给官兵们送上“八一”慰问品和慰问金,并表达我学院7300多名师生对官兵们的亲切问候。学院董事长宣承志及夫人蓝小云,广东省教育厅督导专员、学院党委书记胡克伟,副院长龙成和等组成的慰问团,受到部队首长慈大队长和官兵们的热烈欢迎和热情接待,双方就各自建设和发展进行探讨。

    座谈会上,慈大队长向我慰问团介绍了队部的发展历程、当前的形势和目前重要的训练任务,充分肯定了我院为部队官兵们的工作与军营文化建设的支持帮助作出的努力,他表示对学院将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学院党委书记胡克伟代表学院详细介绍了学院的良好发展态势,今年省教育厅支持我院的发展并批准6000人招生指标等招生情况,特别是学院荣获“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单位”国家级称号、省教育厅高分通过我院基本办学条件核查等情况,胡书记非常感谢部队一直以来对学院新生军训付出艰辛和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大力支持。

    当天下午,部队首长还带领慰问团参观了部队的实训营地和军事装备,并给慰问团成员耐心细致的上射击训练课。

 

 

我院2013年普通高考录取工作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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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最后一批新生录取通知书的寄出,我院2013年普通高考录取工作圆满结束。

    今年,我院共有招生计划6000人,截止到822已基本完成,其中录取最高分554分。

    每年的普通高考录取工作,学院领导都高度重视,多次亲临现场指挥,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全程参与,学院纪委全程监督,严格遵守教育部“六公开”、“六不准”、“十严禁”等工作纪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生源地省(市)考试院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今年,我院组织部分老师、辅导员任各地区招生宣传组组长,赴全省各地区与新生及家长见面,宣传普通高考招生政策, 以防止我院录取的普通高考新生,被一些培训机构误导读成大或技工类学校,错失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大好机会。

    近年来,学院秉承“以人为本,以德施教”的教育管理理念,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职业能力培养为特色,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不断开拓办学思路,与国家级示范性院校结为战略联盟,加强对口交流与支持,努力打造人才培养的创新平台。学院致力推进校企合作,建有一大批校外实训基地,注重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注重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不断加强学生职业能力训练,积极引导学生学以致用,提高专业实践能力。学院培养的学生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实践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富有敬业创新精神,特别在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深受用人单位好评。学院的总体就业率达98%以上,部分毕业生已走上领导岗位,大部分成为大中型企业的骨干和技术支柱,成为各条战线上的排头兵和主力军。

    2013年招生生源质量的全线提升,是我院社会声誉及影响力迅速提高的最好体现。

 

 

★文件学习

 

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院校评建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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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指导我省高职高专院校进一步做好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评建工作,引导学校将工作重心放到内涵建设上来。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以下简称《评估方案》)、《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评估工作的方针和主要目的

    评估工作的方针是“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评估工作的主要目的是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引导高职高专院校按照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方向进行改革与建设,把工作重心放到内涵建设上来,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高职高专院校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质量。

    二、评估的过程和重点

    评估工作包括院校自评自建、专家组进校考察评估和学校整改提高三个阶段。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统筹规划各个阶段的工作,把主要精力放在自评自建和整改提高上,制订相应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案,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做好评建工作。学校要正确处理评估过程与结果、内容与形式之间的关系,将工作重点放在学校的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和规范教学管理上。整个评估工作过程要始终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不能因评建工作随意占用师生员工的节假日和休息时间。

    三、自评自建

    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不仅是一种外部质量干预行为,更是学校自我质量保障的自觉行动。因此,学校自评自建工作是整个评估中的重要部分,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全校评建协调工作,下设评建办公室,负责评建具体工作。按照学校机构设置和职责,落实各项评建工作责任。

    2.认真学习,全面动员

    评估是学校阶段性的工作重点,评建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体教职工同心协力、全力以赴,紧密配合。学校要组织干部、教师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16号文件精神,研究教高﹝20085号文件及其附件,准确理解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基本精神,掌握各主要评估指标与关键要素的实质内涵,对各项要素进行分解细化,提高全体干部、教师对评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3.端正态度,调整心态

    要以平常心对待评估。在自评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反对弄虚作假,反对搞形式主义、搞花架子。不要把自己囿于被评、被查的角色,要将评估视为专家为学校把脉诊断和分析开方的过程,通过评估真正找到学校发展建设的薄弱环节,明确整改的方向和措施,真正把工作重心放到内涵建设上,建立和完善长效发展机制。

    4.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依据《实施细则》中申请评估的基本条件,查找差距,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项目,加大投入力度,力争在评估之前达到基本要求。同时对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做出基本判断,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要针对与评估指标有差距的项目,提出建设的目标,加大建设的力度,落实建设任务。学校应加大对工学结合改革的力度,使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成为自觉行动。

    评建工作要体现知识管理等先进的管理思想。通过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建设与使用,推动学校建立自我监控、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完善的机制。

    5.认真总结,突出特色

    要围绕影响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对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方面做出分析和评价。认真回顾总结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成果、经验,精心提炼,努力形成学校办学特色。

    6.档案建设,常抓不懈

    学院的档案建设是规范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反映学校管理和内涵建设状态的重要依据。评建办公室不应将工作重心放在评估材料上,要加强和规范学校档案室、各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的档案建设,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评估中涉及的相关材料或档案,评建办公室根据评估指标和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立材料索引目录,便于查找。

    四、自评材料

    1.自评报告和分项自评

    学校在自评自建的基础上,要认真回顾总结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思路、成果、经验和特色,对人才培养质量做出基本判断,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形成自评报告(不超过10000字)。自评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学校概况、评建工作状况、办学成绩和特色、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自评报告的支撑材料应具备原始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层次性,力求精练,分量适度。分项自评报告作为自评报告的附件,是按照《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中的主要评估指标和关键要素,结合学校的实际工作状态撰写的,要求以针对性和写实性为原则。

    2.状态数据采集平台

    现行的状态数据采集平台设一级参数9个,二级参数35个。其功能应包括三个部分:状态数据采集与查询系统、面向机构查询的开放式接口、面向公众的信息发布系统。平台构建应符合《CELTS34高等学校管理信息标准》和《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推出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是为了满足评估工作的需要,满足高职高专院校、教育主管部门和学生家长的需要。

    重视平台建设,推行知识管理。学校要结合本校信息化建设工作,尽快建设具有学校特色的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加快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基础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完善宏观管理。做到“对照指标找数据;根据数据作分析”;“把有价值的数据转化成知识;将数据转化成为有意义的信息并且在需要时加以应用”,以减轻评估负荷。学校领导要重视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建设和使用,及时掌握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状态,及时发现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决策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建立责任机制,保证源头生成。应建立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的规章制度,形成有效机制,使这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尤其要建立责任追究制,保证高质量完成数据采集平台的信息采集工作。要分解细化数据项目,建立数据负责人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坚持部门负责、源头输入原则,确保数据采集的原始性、真实性、实时性。

    3.提交材料

    确定接受评估的学校,于专家组进校前30天向省教育厅提交自评报告(含分项自评报告)和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学校可根据专业发展建设的情况,确定1-2个最能体现学校建设理念、建设思路、建设水平的主要专业、特色专业或重点专业,准备提供给专家进行重点剖析。并将自评报告(含分项自评报告)、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最新的原始数据、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学校发展规划、主要专业、特色专业或重点专业建设规划,于专家组进校前30天在校园网上对社会公布。

    五、诚信评估

    1.教育部每年采集公布的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和基本办学条件数据,是确定学校评估结论的重要依据之一,学校自评报告中引用的数据要与上报教育部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和基本办学条件数据相符,如有出入,须做出合理解释。若发现在评估材料中有弄虚作假者,以评估不合格处理。学校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学校在教育厅正式公布进校考察评估的专家组名单后,不得拜访专家组成员,具体工作的衔接,应通过专家组秘书协调;在专家考察评估结束后至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审议会结束前,不得拜访委员会成员;在此期间,也不得邀请专家组成员和委员会成员到学校访问、讲学、作报告等。

    3.学校不为专家安排高规格的接站、送站和欢迎活动。专家组进校一律住校属招待所(宾馆),在校内就餐(安排12次到学生食堂就餐)。被评学校没有招待所宾馆)的,可就近安排在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下宾馆住宿。专家组进校考察过程中,不安排评估开幕式,并简化评估汇报会的程序;不邀请主管部门领导专门接见专家组以及出席评估汇报会;不得通过上级领导向专家组施加影响和压力;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节、文化节等大型活动,不为评估准备专场文艺演出;充分尊重专家组的工作安排,不安排宴请和与考察评估无关的活动,以保证专家组有充足的时间,集中精力客观公正地做好考察评估工作。

    4.教育厅设立评估专项经费,用于支付专家评审费和交通费等费用。专家评审费和交通费均由专家组秘书按照教育厅有关规定负责登记、造表和发放。学校不得向专家发放任何形式的补贴或赠送物品。

    5.专家组进校考察评估结束后,学校可向省教育主管部门反馈专家组工作情况,或对评估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整改提高

    高度重视评估整改,巩固发展评建成果。在学校整改提高阶段,学校要认真研究专家组考察评估意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在教育厅专家组考察结束后一个月内,将整改方案纸质版(一式5)和电子版送达教育厅,同时在本校网站主页上公布。为期一年的评估整改结束后,学校须向教育厅提交评估整改工作总结报告。学校的整改情况将作为下一轮评估专家组进校考察评估的重要内容。学校应接受教育厅组织的评估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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